“广义”国际经济法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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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义”一词经常出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与学术领域。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内素有“广义说”“广义国际经济法”等表述,对这些表述学者们已经习以为常。至于运用的是否准确,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在描述与探讨国际经济法的学科范围时,学者们往往会使用“广义、狭义国际经济法”或“大、小国际经济法”。至于这两种表述的差异学者们鲜有区别,而认为具有相同的含义。目前,国际法理论还不够成熟,这就需要结合国内法理论体系加以参考和规范。从现有国内法理论的法律语境与“广义”一词的日常用法看,“广义国际经济法”的说法并不准确,反而“大国际经济法”的说法更加科学。
作者 张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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