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农业科研治理体系创新研究——以武汉市农业科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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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治理理论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基础之上,农业科研治理体系要素包含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机制、治理工具,四者间相互协调、紧密联系,组成了农业科研治理体系结构。以武汉市农业科学院为例,大城市农业科研治理体系创新改革中存在四方面问题:事政企角色模糊,职责不清;基础研究与创新能力较弱,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乏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组织管理手段单一,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等。基于此,应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建立协同治理网络体系;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公益服务与市场开拓并举;以人力资源激励和开发为重点,完善科研治理机制;改进治理方法,提高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社会科学动态》 2018年6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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