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饮食业假发票案近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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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2002年8月,蚌埠市公安、地税部门立案查处的饮食业假发票案近日宣判。4名参与此案人员以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分别被判处10个月到2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7万元罚金。其中,主犯李占梅和李云德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从犯张红武和丁长保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各处罚金5万元和2万元。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收科技》 2003年7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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