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传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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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枫桥经验"源于对"四类分子"的改造,发展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深化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司法行政工作重心在基层,服务对象是群众,承担的职能和工作与"枫桥经验"的鲜明导向、核心理念、基本方法、主要方式紧密相连、休戚相关,在"枫桥经验"的传承与创新中,司法行政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新时代,也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司法》 2018年7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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