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美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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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我随上海司法代表团出访美国,在参加了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西雅图分所开业仪式后,访问了美国的部分城市,走访了当地的法院、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以及与律师业务有关的单位如银行、证券公司等。在法律制度方面,印象较深的是美国的立法不统一,全美五十个州,各州有各州的法律,加上联邦立法,共计有五十一种法律。与此相对应的是法院的层次多,有州地方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联邦地方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巡回法庭、联邦最高法院等。州法院审案适用本州的法律,牵涉州际、国际、适用联邦法律的案件由各级联邦法院审理。而美国的律师执照是由各州最高法院颁发的。从我们考察中接触到的情况来看,各州律师协会的工作职能和律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律师世界》 1995年2期
出版日期 199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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