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鼓励市直机关专技人员到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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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为了进一步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靠科技强工富市、振兴湘乡经济,最近,中共湘乡市委、湘乡市人民政府制定五条激励措施,鼓励市直机关大中专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等专业枝术人员到市属企业或乡镇企业工作。一、鼓励市直机关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到市属企业或乡镇企业任职满3年后,如本人有要求,可调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企业工作期间,视同下乡锻炼。二、市直机关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在企业工作三年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6年7期
出版日期 199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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