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发中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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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政府职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客观要求,也是赋予政府人事部门、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我省省直机关、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推行工资统发工作于2000年10月正式拉开了序幕。一、基本情况  在各职能部门和统发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3个月的时间内,省直单位的工资统发工作完成了工作队伍的组建,并实现了初步的运转。2000年1月12日,省直21个首批启动单位的4991名职工到银行领到了第一个月的“统发”工资,正式“吃上了皇粮”。共有195人经审核不合格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事与人才》 2001年2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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