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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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诸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可见,重要性可视为会计报表中包含的错报、漏报能否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会计报表全面反映的整体理解的“16界点”。合理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应用《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而要适当地运用重要性原则,首先要正确认识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目前的审计理论中,一般都这样论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之间为反向关系,即审计重要性水平越高,所需审计证据越少,反之亦然;审计风险和审计证据之间也为反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理论与实践》 1999年5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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