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为依法准确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的企业所发生的债务纠纷案件和破产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作如下规定: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法规月刊》 2001年5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