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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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转发给你什1,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我省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收入基本状况:目前,我省共有四家保险企业,分别为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昌办事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其中,中保人寿和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在各地、市设有分(支)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南昌、九江、景德镇和新余市设有办事处。全省四家保险公司共有营销员7000余人,营销员的主要收入为业务提成收入(即佣金),提成比例视险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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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西财税与会计》 1998年4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