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受重处分人员谈话应做到“四忌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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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以来,天镇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共审查处理重处分(撤职以上)案件48件,处分48人,其中,党内撤职5人,留党察看39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降级2人。处分对象涉及到县直机关和农村的党员领导干部,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过一件冤假错案,也没有一件申诉案件。实践证明,注重与受重处分人谈话技巧是做好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为此,我们做到了“四忌四要”。一忌仓促上阵,要充分做好思想准备。受重处分的人大多心理压力大,思想包袱重,情绪低落,后顾之忧多。因此,与受重处分人谈话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切不可仓促。首先要认真研究吃透整个案情,掌握关键证据,拟定计划,确定方法和步骤。其次要理清谈话思路,先谈什么问题,后谈什么问
作者 贺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正气》 2001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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