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之目的向度研究—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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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于2016年12月发布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虽然规定了社区矫正的目的,但是其目的对象表述不清、目的内容涵盖不明,使社区矫正立法的基本方向存在一定偏差。刑罚执行是定罪量刑的延伸,刑罚执行目的是刑罚目的之延展。刑罚目的学说林立,我国应提倡报应和预防相结合的二元目的说,为社区矫正多元目的向度提供论理基础。社区矫正目的性质向度应附和刑罚目的,主张报应和综合预防;社区矫正目的层次向度应坚持双层次划分,实现罪犯罚矫向一般预防的层次递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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