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律例在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的遭际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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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清律例在日本明治维新前,对日本立法尤其是藩法有着重要影响。维新之后的明治初期刑法全面移植了明清律例,不过很快就渐行渐远,到明治十三年,则完全移植了西方法。其中的原因,在于文化、法律和政治上,幕末和明治初年的日本与中国趋于“同质”,但是随着全球的近代化发展和中国的衰弱,“同质”转向“异质”,最终导致日本脱离中华法系。这番遭际也能给现代中国法制建设带来深刻的历史启示。
作者 陈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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