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许慎虽在《说文解字》中对“象形”和“指事”下了定义,但这并不表示二书的界限分明,归类清楚。造成“象形”、“指事”归类产生歧义的原因,共有:一、“指事的定义不够清晰准确。二、使用相同的术语分析象形、指事的字形结构。三、指事以象形为主体。四、许书解释字义和分析字形不甚相合或存有二说。五、许书解释文字形义不甚清楚,又无法根据术语加以判断。六、观点着重在描绘实物形象或表示抽象事类的差异。因此造成学者对二书归类上意见的分歧。
出版日期
201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