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机构改革后,天津市街(镇)市场监管所肩负了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始于改革后,业务基础薄弱且实践积累不足,导致对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难以发现及不会妥善处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提出“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缓解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困境提供了新思路。2018年,天津市为食品监管拨付专项资金,部分区市场监管局也结合辖区特点,在食品检验、企业风险评估、飞行检查等具体工作中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
出版日期
2019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