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契税政策的几点建议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1、恢复对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购买房屋征收契税。《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土地房屋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均应依法缴纳契税。但当时为了配合社会主义改造,经前政务院批准,先后对机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及城乡集体组织免税。这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4年3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