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何种意义上理解法治文明——法治与德治关系的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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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对把法治与德治相对立的观点,认为政治民主、社会正义、保障人权、公民平等自由等原则的确认,并成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维系社会合作、规范人们行为的基础,这是这个国家或社会进入法治文明状态的表现。而法治文明价值寻问的重心在于人并非作为法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人永远是法治的目的,法治总体现着独特的人性立场,表达着对人的基本价值、人的生存意义、人格尊严的人文关怀,这说明法治文明与一定的德治是相通的,法治文明中所表达的德治内容包含如在处理人与法的关系上主张以人为本,强调人的理性在法律生活中的重要性,主张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价值追求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17年1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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