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住房公积金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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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特殊资金,其所有权属于广大职工个人,作为政府部门的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理应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切实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但就有个别单位、个别人无视广大职工利益,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随心所欲,利用自己掌管的职权挤占、挪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影响基金增值收益,影响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 2002年1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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