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发展合作金融的实践及风险防控机制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第二点“(七)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中指出:“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东合作经济》 2016年4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