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要求学生晨读的合法性分析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大学的校规制定权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它来源于大学自治权,是学术自由基本权利的制度保障。在我国现行教育法的规定中无法导出大学生的学习自由权,它也来源于宪法规定的学术自由基本权利。因此,大学生的学习自由必须服从于学术自由。
作者 管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