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教学不应只属于语文课—谈《语文课程标准》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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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的出台给人们带来的思考是多方面的,一段时间里,也使人们特别兴奋。但这里面存在的问题也很多。笔者认为,基于新世纪信息化、全球化的特点,《语文课程标准》中关于写作教学的问题似乎更加突出,存在着很多可供商榷的地方。
作者 徐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教师之友》 2002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2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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