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宜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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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许多企业职工档案实行的是分类管理.即:干部档案归人事、组织部门管理,工人档案归劳动工资部门管理.有的还将职工档案再进行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的分类.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因交接不及时,把一个人不同时期、不同问题的材料保存在不同机构,造成同一个人多份档案现象的出现,破坏了职工档案的成套性,影响了企业对一个人的全部了解,给日常人事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随着新形势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工人身份逐步取消,大多数企业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笔者通过近几年档案管理观察,认为现行的档案管理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企业职工档案应尽早实行集中管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西档案》 2003年2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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