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人大协商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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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并阐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为人大协商的实践提供了政策依据。近年来,华容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协商民主的新形式,将协商民主和人大监督结合起来,收到了良好效果。从三个层面开展协商争取县委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决定、决议出台,重大人事任免,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协商通气,争取县委的理解与支持。人大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之友》 2015年5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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