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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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川教[2018]68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编办、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精神,支持和规范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推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编办、工商总局等五部委《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教发[2016]19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政报》 2018年13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