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民营银行若干问题的探讨——加入WTO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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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强调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是“十六大”给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带来的“定心丸”,将会有效遏止资本外转,汇积民间财富。几百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只有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的。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发展。“十六大”放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领域,这将极大地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大发展,为民营银行的设立与发展提供了条件。一、关于民营银行概念的定义什么是民营银行,学术界和官方尚无明确的定论。但可以肯定,民营银行并不是私人银行,因为民有、民办、民营、民管是社会
作者 董翔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审计》 2003年5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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