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理念与公开的法制——从对深圳政务公开实施状况的调查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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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务公开制度是将行政法与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转变成现实行为的桥梁和媒介,中国的入世对它是否能有效实施提出了紧迫而严格的要求.通过对深圳市政务公开实施状况的调查,反映出应在宪法上确立公民的知情权,加快制定行政程序法,以及建构实施政务公开必需的社会氛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与法》 2003年2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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