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财产权制度的基本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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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托在英美独特的文化背景和法律架构下得以生成,并发展成一项具有财产转移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紧密结合特点的法律制度.我国信托法于2001年10月1日实施,标志着信托制度确立为我国一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这为我国长期以来承继大陆法传统奉行一物一权主义的财产权制度增添了新的内容.而信托财产管理权与受益权的分离,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以及利益冲突的防范,这些内容是信托制度区别于其他民法财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标志,体现了现代信托制度基本要求与我国基本国情相结合的特点.
作者 王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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