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用房税收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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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年初,上海市地方税务机关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非居住用房出售、租赁行为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尽管此通知只是对原来已经开征税种的重申与强调,而非新增税种,但市场普遍认为,这是税务部门对非居住用房所涉税收规范征管的信号,将此当作购买非居住用房投资者的“利空”因素。但是,时间过了近半年,此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房地》 2004年2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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