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传统药品法生效,对我中药进入欧盟市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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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从全欧洲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传来通报,受到中国业界广泛关注的欧盟传统药品法已于4月30日由欧盟发表生效。欧盟各成员国将在药品法生效后的18个月内(至2005年10月)根据本国情况将欧盟传统药品法纳入本国药品法规加以实施。2004年5月至2011年4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现已上市销售的传统药品可以按现行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药学》 2004年1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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