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改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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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及流转限制过死,应当在坚持先征后用原则,保证国家掌握建设用地供应主渠道的前提条件下,放宽限制,改进我国现行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以此在我国农村造就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市场。保证国家掌握建设用地供应主渠道与开放农村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市场,是不矛盾的,因为二者各有其适用的空间范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8年02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