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混同规则及其在我国物权法草案中的应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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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的混同作为物权消灭的一种事由在德国民法、日本民法及我国台湾地区,即土地物权不因混同而消灭,(2)未规定第一种物权混同情形中的所有权与限制物权的混同情形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09年08月2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