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店堂公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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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该店堂告示的内容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经营者自行设立的这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还是很多的
作者 admin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未知》 未知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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