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基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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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广泛而具体,通过规范执行具体细则,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整体水平与素质,促进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水平提高。 【关键词】  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提高         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妇女和儿童是特殊人群,为妇女和儿童提供高质有效的卫生服务是促进妇幼健康和提高整个社会健康水平的关健。基层妇幼卫生工作是整个妇幼保健工作的奠基石,没有了这块奠基石,妇幼保健工作很难实施,公共卫生的整体服务水平难得以体现 [1]。如何提高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1.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项目、内容         1.1 辖区内居住的妇女青春期、生殖期、更年期健康管理的检查、指导。         1.2 孕产妇孕期的建册、体检、化验、随访、告知、指导;产后的访视、 42天健康检查、性保健避孕等的指导。         1.3 0~ 6岁儿童的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的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         1.4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母婴阻断技术服务、降消项目、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与防治项目等。         1.5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与救援,参与应急处理妇女儿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如艾滋病母婴阻断、儿童手足口病防治、孕妇儿童甲型 H1N1流感防控、儿童毒奶粉等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6 基层卫生院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儿童缺陷死亡、孕产妇死亡监测的上报。         2.明确工作任务         2.1 入户         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熟悉辖区内每一位所需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上门服务。         2.1.1孕产妇保健  辖区居民在怀孕期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应做上门随访不少于 5次,产妇产后出院 3~ 7天、产后 42天检查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也要上门访视,有部分服务对象对上门的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有些抵触情绪,她们不能理解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目的,出于自我保护意识,不配合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这时需要我们专业的妇幼保健人员解释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内容。信任才是沟通的桥梁,让服务对象理解,愿意配合我们的询问、检查。在询问和检查过程中,我们一定要面带微笑,运用恰当的称呼,积极主动的态度,有效的肢体语言,娴熟的检查操作技术,将我们需要的信息传递给服务对象来接收有效的结果。评估此次妊娠的风险、产后恢复的情况,进行筛查、宣传、告知及保健指导,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检查或随访记录上。         2.1.2新生儿保健   妇幼保健人员在产妇产后出院 3~ 7天访视时可同时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出生情况、预防接种情况。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和现在的访视情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健康世界》 2019年5期
关键词
出版日期 2019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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