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地流转中“三权分置”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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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法定的用益物权,从法律层面对“两权分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以制度的形式表示出来。从“三权分置”的表达形式上进行分析可知,与传统的集体所有权表达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完成了对农地的全面支配,承包权由所有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权能构成,而经营权则展现出了土地承包权的部分权能。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经营权权能意义是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在法律制度下,是一项新的私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科技中国》 2017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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