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1911年清末吏治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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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末筹备立宪以官制改革为先,清末吏治不同于之前的也在于官制的变革.这种变革不仅是机构名称、职权的变化如增设新部、加强内阁权力,更主要的是官吏考选方式由科举选拔向新学堂培养的转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理论月刊》 2005年1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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