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商务与法律》
>
2004年5期
>
意大利立法确定电子邮件效力
意大利立法确定电子邮件效力
打印
分享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由于电子邮件具有许多优势,在意大利使用电子邮件的政府机关、个人和企业越来越多,大到传递文件、收发合同、网上投标.小到预订旅馆。电子邮件的最大特点是快捷.对方收到后立即就能答复;而一般通过邮局投递的怏件,再快当天也收不到答复、鉴于电子邮件的普遍使用,意大利2004年3月立法认定,今后单位和市民收发的电子邮件与挂号信一样均具有用等效力。
DOI
yzdlny92jl/272664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4年5期
关键词
企业
投递
意大利
邮局
市民
投标
分类
[政治法律][法学]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相关文献
1
曹雪松.
略论电子邮件的刑事证据效力
.政治学,2002-01.
2
陈雨桐.
电子邮件
.教育学,2018-04.
3
.
电子邮件
.教育学,2009-09.
4
Sasha;Issenberg;高檀(选注).
反对电子邮件
.英语,2010-04.
5
XIAO.
出其不意电子邮件攻击:电子邮件攻击及其特点
.计算机应用技术,2005-05.
6
吴兰岸;曾璠.
《电子邮件》教学设计
.教育学,2006-09.
7
张乐;姜德.
驾驭电子邮件营销
.市场营销,2002-12.
8
Katherine Boehret 立珠(译).
玩转Outlook电子邮件
.英语,2010-12.
9
.
英国推出语音电子邮件
.中国文学,2001-03.
10
Jonah Letter.
没有电子邮件的假期
.教育学,2015-07.
来源期刊
商务与法律
2004年5期
相关推荐
英语写作之电子邮件
“特工”专用电子邮件
对电子邮件说“不”
控制你的电子邮件
一封电子邮件
同分类资源
更多
[法学]
保障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的构建
[法学]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村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法学]
南勇受贿案
[法学]
沈家本“情理法”观所代表的近代转捩--与薛允升、樊增祥的比较
[法学]
律师协会章程
相关关键词
企业
投递
意大利
邮局
市民
投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