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地权:土地国有下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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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8月29日通过的,标志着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期.这部法律强化稳定了现行的土地制度,但并没有对土地制度变革中的现存问题提出新的解决办法.本文认为,现存问题的难点在于,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围绕着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争议,甚至严重的冲突,归根结底是利益之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的有关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集体所有"的产权安排存在着"产权残缺"等障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借鉴历史上的佃主和佃户双重产权主体的土地产权制(田面权和田底权相分离),剥离介于国家和农民之间的集体产权主体地位,明确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并实现切实的立法和制度保护
作者 黄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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