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孩子“快乐作文”教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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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语文课程标准》对写作的总目标作出了这样的规定“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能根据日常需求,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但对于农村孩子来说写作能力还很滞后,课本中安排的作文大多照顾到城镇的孩子,农村小学生视野狭窄、积累不足,容易走入感情失真,虚假造作的误区。为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我采取了以下措施,让学生获得无限精神享受和成功的乐趣。
作者 李明
出处 《中小学教育》 2015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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