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流通企业利用毛利率法多计成本的增值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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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有不少企业在商品发出时采用毛利率法计算成本,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商品成本。可有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并未严格按照此法进行,而是根据期末实际库存数倒推销售成本,再计算毛利率。这样销售成本就是库存实际减少数,而库存实际减少数不一定全部是销售数量。还包括毁损、短缺、未计收入等数量,结果就可能造成虚增销售成本,少缴增值税。
作者 郭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务学习》 2003年3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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