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阶级的法律——新游学纪闻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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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3月,在美国岭南基金会惠助下,我得以再次游学美国。虽然继续冠以“访问学者”之名,但是,自己始终认为是在游学。游学,意思当然是指暂留学习,而所谓暂留学习,就是“学生”的一件事情了——不论“学生”的岁数有多大。
作者 刘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家茶座》 2003年5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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