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总承包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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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此看来,建设工程中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总承包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出处 《建筑学研究前沿》 2017年3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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