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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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市本届修志工作从80年代初开始,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工作,至2000年底,市、县两级修志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4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131号)的要求,从2001年起,我市全面开始续修地方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陕西史志》 2001年5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