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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灵武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2000年对城市建设13项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使公开招投标率、受监督、质量合格率、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签定率均达到100%,不仅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而且还节约资金110余万元。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风建设》 2001年6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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