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与研究》成为珠澳法制交流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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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学者,我谈谈自己的感想。我赞同史晓捷教授的观点,也即非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学者型的律师。所谓学者型,是指律师不光是为了赚钱,现在正在搞律师教育整顿,网上也经常看到,而为什么要搞教育整顿,我想可能就是因为在当下律师行业虽然整体上是好的,但在现实当中也确实是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问题。我认为,律师究竟需要树立一种什么样的形象?我以为,对社会法制的建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判例与研究》 2005年2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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