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征信所两次公司登记看其属性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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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征信所是中国近代著名的信用调查机构,由信用研究机构中国兴信社的会员发起并组织成立.1933年7月,中国征信所申请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整个申请和审批过程,围绕中国征信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章程内容属性之判断,官民双方争持于商与非商之间.实业部最后核准为注册股份有限公司.1944年,财政部关于银行附属事业登记的规定,使得中国征信所又被迫向上海市银行公会事业靠拢,成为银行公会附属事业之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史林》 2005年2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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