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国企MBO办法起草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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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透露,国资委将出台文字条例,对于国企MBO进行监管。国资委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已完成规范中小型企业管理层收购有关办法的草案起草工作,办法有望近期出台。大型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办法》将包括十三条,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严格进行离任审计;二是管理层不得参与收购具体过程;三是要进场交易、公平竞价;四是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借款,也不得用拟收购的企业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贷款;五是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从改制前净资产中抵扣各种费用。此外,管理者持有的股份比例也要有所限制。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5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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