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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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8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