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条件下的工程计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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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营改增”在建筑业的推行,使我国税费制度更加完善。“营改增”的减税原理,在于取消了重复征税。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是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让纳税人只为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工程计价时实行“价税分离”,税金以税前造价乘以税率计算,关键是要合理计算人、材、机、管理费的除税价格,合理分析与计算进项税额。
出处 《基层建设》 2016年3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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