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伤害事故学校免责 学校要举“无过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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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正在通过立法来澄清一个概念:学校只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而不承担监护责任。在此之前,许多人都认为,学校是学生的临时监护人。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基础教育(重庆)》 2005年1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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