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厅长十年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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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7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这是该院在3月10日开庭审理此案4个月后作出的一审判决.……
作者 巴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06年15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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